2017年10月11日 星期三

【小小說】書球

我生於一九六五年,今年五十二歲。咳咳。這對於人類的年齡或許只算中年,如無意外應該還沒退休,事業上是收成期(我之前有好幾個主人都是這種年紀,不知他們現在怎麼了?),但對於書來說,便是老書古籍了,我有許多差不多年紀的「書友」,都(封)面露雀斑、長滿皺紋,甚至甩手甩腳。有甚麼辦法呢?從前的印刷技術、紙質都不佳,如果收留我們的人不善養書,又或者好像我那樣遭逢多次轉手慘成「書球」,我們殘得特別快。

人有人球,書有書球。明明應該只有皮球是給製造出來讓人踢上踢下,怎麼連一本安靜的書都要被拋來拋去,我想極都想不通。曾經同住一室的「書友」問我,寧願被送到堆填區,被壓碎瓦解,抑或淪為書球?我嘛,或許繼承了寫我出來的張老先生的風骨,就答他:「寧為玉碎,不作瓦全。」怎料給他嘲笑了大半天,揶揄我不識時務、不識抬舉。

其實他有甚麼好神氣呢?不過是舊書市場讓他忽然火紅起來,身價一飆再飆,直達四位數字,於是嘴臉都變得像極了買他那些暴發戶一樣,只懂裝模作樣。我呸!惡心!數字遊戲只是世俗凡人玩的,我們身而為書,寫得好就好,寫得差就差,跟市場書價無關,無論掛上一塊怎樣的價值牌也改變不了書的質素。不是嗎?比起受人敬重的張老先生,他那位作者算甚麼?充其量只是賣弄花巧、投讀者所好的二三流作家──不,寫手而已,配不上作家二字。

張老先生就不同了,他學識淵博,為人謙厚,漠視名利,不倚權貴,筆觸實而不華,感情豐富,一針見血,擲地有聲,雖然著作不多,但本本都被公認為本地文學經典,我有幸跟他見過一次面,我第一任主人陳先生,把我帶到簽書會,張老先生拿起我時手的溫度、在我身上簽名時手的力度,都叫我激動,至今難忘。當時我行年十五歲,張老先生在十年後離世,陳先生比他先走一步,在我二十歲未足就走了,他養我育我到成年(以人類的年齡計算),期間翻看過我不下數十遍,又在我身上仔細寫下筆記,是我的大恩人,也是一個真真正正珍惜我的人,直至現在我還在記掛着他,只願仍有幸做他下一世的藏書──但願我這個書球能夠支撐到那個時候。

在陳先生書櫃裏的日子,是我今生最快樂的往事,既無風無雨,也無憂無慮,跟其他中西文學大典為鄰,好像卡夫卡《審判》和《城堡》、卡爾維諾《看不見的城市》、豐子愷《緣緣堂隨筆》、劉以鬯《天堂與地獄》和《酒徒》等等,我們徹日徹夜大談文學、歷史、哲學、藝術,當然少不了人類與人性,這是我們談得最多也最興高采烈的話題!就像男人都談女人,女人都談男人一樣。但說到底,我們都不了解人性,只能從我們作者筆下文字,略懂二一,也不得要領。

譬如,我永遠都不明白炒賣這回事。書本來就是商品,付出了心力和成本,就有價,這個我明白,但後來經過人為調控、重新定價,動輒讓炒價一翻再翻,誰操控二手書市?舊書店老闆?炒家?收藏家?

我還是繼續說我可憐的書球命運吧。陳先生無親無故,死後第二天才被相熟鄰人發現,記得當天所有藏書都在抽泣,一方面悲傷陳先生孤獨而終,一方面憂慮自己接下來的命途。果然,我們被這位鄰人送到附近的舊書店,碰上更多「書友」,沒有見過世面的我,才知道在這個城市身而為書的命運,我跟一本當時暢銷、現已成了舊書明星的黃霑《不文集》,最談得來,雖然我和他──不,張老先生和黃霑先生性格迥異,但人與人、書與書之間的緣份,就是那麼奇妙。他教曉我許多做人和做書之道,還有怎樣在人間處世,我受他的爽朗豪邁感染了不少。我從張老先生身上學會了孤芳自賞,又從他身上習得了豁達瀟灑。

黃霑《不文集》很快就被賣出了,臨別不捨,他贈我一句:「後會無期!」當時不懂,後來明白了。半年後,我也被轉手,第二任主人是一位七十後,不是愛書人,買我的原因只是捆綁式消費,他的目標是金庸《射鵰英雄傳》,我和其他書都是配角,張老先生?他聽都沒聽過。《射鵰英雄傳》版次是第一回,當然成了我們後來身價最高的一套書(當時其身價可沒現在那麼高),《射鵰英雄傳》性情真有點像書中主角郭靖,俠義敦厚,我們都很喜歡他,不會因為自己是貴書而驕傲(你現在明白我為甚麼會那麼鄙視文首那位「書友」吧!),是個真英雄。

而我從一開始就被打入冷宮,給投閒置散的亂疊在書桌一旁,後來又被隨手擱在窗邊書堆中,慘遭日曬雨淋。不瞞你,我身體上大部分的明顯傷痕,都在那時候烙下來的,好像左上書角的水迹、中段的大摺痕,還有第一至二十頁被曬得乾脆。老人有骨質疏鬆,老書也有相似毛病,雖然我當時一點都不老,甚至中年都談不上。在這種艱難日子,幸好有「郭靖大哥」和其他「書友」的扶持,否則日子真的不知怎樣過。

這個不善藏書的主人,終於在兩年後把我賣回到同一家舊書店,期間他碰都沒有碰過我一下。不可憐嗎?身而為書,都希望讀者可以好好閱讀、好好愛惜,然後讓文化和智慧一直流傳下去,但在這個城市是很難做得到的。店內不僅「書友」面目全非,老闆也換了人,新老闆更加年輕,沒聽過張老先生是不緊要的,但可否不要把我放在園藝類呢?我怎麼看都不像園藝書吧,簡直就像一個穿着西裝皮鞋的紳士,粗心大意的走進濕漉漉街市,還要挽一袋剛殺鮮魚般滑稽。饒了我吧,標奇立異從來都不是我的作風。

我的標價也是有史以來最低的──十元正,我對此感到相當羞恥,如果這是品相惹的禍,那都是上一任主人害的。不過很快就有人買走我,他是一個貌似營養不良的年輕人,除了買書前稍為翻揭我後,我在他的迷你倉裏不見天日了足足五年!聽迷你倉裏的「書友」說,這位主人就是一個賣家、買手,書讀得不多,但懂得趁低吸納之術,在適當時候套現謀利,他似乎有一張長長的書客名單,也會賣書到其他二手書店,不知是他數漏了我,還是我真的無人問津,這五年來我只屈膝於那個骯髒侷促的監倉,雖然這總比日曬雨淋的好。五年後,我面臨生死,他居然把我和一批賣不去的書,送到廢紙回收公司,若非第四任主人及時把我接走,我便被碎紙機碎屍萬段,雖然這樣我也沒有遺憾。

第四任主人都不是好東西,也是炒家一名,恰巧因為張老先生在外地獲追頒甚麼文學界終身成就獎,書也開始熱起來,眼利的她把我撿起,替我仔細清潔去迹,又用砂紙輕輕磨去黃邊,我已有好多年沒有洗澡了,你能想像當時我有多感動!「可惜啊,若非你有那麼多明顯瑕疵,肯定值四位數字。」我卻一點都沒有高興,反問:「你當我是甚麼?是數字還是文字?你有讀過我嗎?不要以為很了解我!」只是她聽不到我的吶喊,否則我敢保證那將是一場叫人面紅耳熱的激烈辯論。

我後來輾轉落在不同人手上,但無論我的身價是五十元還是五百元,買我的主人都沒有碰過我!我實在不理解也不屑人類為了書價買賣/炒賣舊書這種行為,難道躋身炒賣熱書之列後,命運就當如此?現任的主人是一位「醒目仔」(不瞞你,我最討厭醒目仔),坐擁許多罕書珍品,也擅長網絡買賣,在面書群組、二手書買賣應用程式,都開了戶口,把我新增檔案,索價一千五百大洋。大哥啊大哥,我自問只是一本雅俗共賞的書,也希望雅俗共賞,你這樣開價叫我情何以堪!甚麼?竟然有外地買家斟洽?不不不,我不離開這裏,我生是這裏的書,死是這裏的書魂……(完)

(2017年10月11日,星島日報,副刊E05‧文化廊‧創作塗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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