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1月26日 星期二

【香港作家系列】周耀輝 填詞老手文壇新貴

周耀輝是填詞老手,卻是文壇新人,他2011年「回」港,在大學執教鞭,同時亦開展了寫作歷程,除了2010年散文舊作結集《突然十年便過去》,《假如我們甚麼都不怕》、《紙上染了藍》、《一個身體 兩個人》等等,散文或短篇小說,都是這四、五年間寫成,去年還憑《紙上染了藍》,奪得第十三屆《香港中文文學雙年獎》散文組推薦獎,得到文學界肯定。

有想過做導演

周耀輝住在九龍城一個唐樓頂層單位,那兒沒有升降機,他每天來來回回,得上上落落。樓上是天線橫生的天台,樓下有「一樓一」,這樣子的老香港生活,他一住便五年,正好是2011年「回」香港的時候——補敍一下,他於1992年起旅居荷蘭,雖然在許多港人心目中,他根本沒有出走過,因為他多年來沒有停止在香港發表歌詞。

他的家約九百方呎,四面白牆,沒有多餘擺設,也沒有太多書架木櫃,「我沒有很強的定居概念。」卻有幾幅掛畫點綴,「總不能家徒四壁。」

周耀輝沒想過要當作家、小說家或創作人,小時候反而想過做導演,因為媽媽經常帶他看電影,現在寫書,他把燈光、音樂、特技、演員等等,都寫下來,「不就是導演嗎?」

他早年在香港大學英文及比較文學系畢業,迷過E. M. Forster、D. H. Lawrence等西方作家,笑言是「番書仔」,一直對中文沒甚信心,畢業後才開始密集地閱讀中文書,1989年,抱着測試中文水平的心態,他向黃耀明/達明一派自薦,後來寫了《愛在瘟疫蔓延時》歌詞,怎料從此便在樂壇馳騁,二十多年來詞作不停,跟林夕、黃偉文並稱當今香港三大詞人。受到電影影響,他認為自己的詞作充滿畫面視覺,那是寫故事的基因吧。

許多人都知道他填詞人的一面,卻不了解他作家的另一面,他說,早年寫歌詞時,亦寫過散文短篇,也就是《道德男人》和《梳頭記》,後來選輯成《突然十年便過去》。「我跟寫作的關係,其實跟我對生活的選擇有關。」他1992年搬到荷蘭,當時跟現在互聯網四通八達的境況,完全不一樣,他幾乎斷絕了填詞以外的文字創作,「如果我待在香港,故事發展,我應該是專欄作家,或者更早就出書了。」

另一種挑戰

歌詞與文字以至文學創作,有甚麼不一樣?「歌詞與作曲、編曲、歌唱,密不可分,歌詞必須依靠其他配合,除非我是唱作人,身兼數職,否則作品不完全屬於我,但文學創作,就是純粹,就是從個人出發。」那麼多年來,填詞的確給他許多滿足感,只是文字創作更加獨立自主,「讓作品寫上『周耀輝』三個字。」

歌詞寫了二十多年,他早已駕輕就熟,文學創作的文體不同,對他是另一種挑戰,這是他樂意面對的,「我仍然想寫歌詞,但如果有東西跟它相似卻不同,我會很好奇。」躍躍欲試的,除了文字創作,還有藝術策展,這個他去年便做過不少了。

一首歌僅三、四分鐘,歌詞篇幅較短,他坦言意念要集中,文字要精煉,須很快就達到目的,「長篇文字,我卻能醞釀更多,鋪排更多,也能給讀者開啟更多世界觀。」譬如《一個身體 兩個人》、《假如我們甚麼都不怕》,講故仔,有人物,就算短篇,都可由幾個角色構連錯綜複雜的關係,也可轉換視點,「但歌詞較多描述兩個人的故事,並從一個人的視點出發,有其特性,同時可能成為局限。」

他又指,歌詞零碎,也少有概念性,「文學創作卻能藉着同一出發點,以不同角度書寫。」《一個身體 兩個人》就寫身體不同部位,《假如我們甚麼都不怕》則講恐懼症,「概念大碟都可以這樣做,但須由監製『話事』,而且牽涉者眾;若是文字創作,我想寫就寫。」

對寫長篇驚恐

多年的填詞經驗,幫到寫作嗎?他想了想,笑了起來:「應該是紀律吧,我很習慣趕Deadline。」寫一首歌詞,他通常用上兩至三個小節,每節約兩至三小時,經驗告訴他,「磨爛蓆」不奏效,後來寫散文、論文,這個習慣一直沒有改變,「我可以很理性地計算,如果寫一篇二、三千字的稿件,動筆三天,即每天寫七、八百字就好了,不多不少。」如此理性寫作,可能動搖了許多人對藝術家的想像,「海明威都是規定每天寫五百字。工多藝熟,我愈來愈分不到工匠與藝術家的區別。」

作為填詞人,他對文字的節奏、聲音,也很敏感,「我會把文字讀出來,哪句短、哪句長,我有要求,如果不對,我會覺得礙耳,必須修改。寫論文也是如此。」但話說回頭,如果他要做作家,「首先要有人把Deadline告訴我。」

下一個書寫企劃,有否想過把他寫過的歌詞發展成故事?他很快便搖頭,稱歌詞要表達的東西已夠完整,毋須補筆,事實上他潛意識地想把歌詞和寫作分開,「但有想過對自己的歌詞進行二次創作。」好像他為盧巧音填的《露西(3,180,000B.C.-)》,「我可以寫當時露西的愛情故事啊。」

從歌詞,到散文、短篇小說,篇幅縱有躍進,但都不算多,「從前寫二百字(歌詞),現在寫二千字(短篇小說),我已經很驚恐,何況二十萬字長篇?」但講家族、講時代、講主角一生,非長篇大論不可,「慢慢醞釀,待時機成熟,我會做的。」

但那大概不是今年的事了,因為他正準備與朋友在年底舉行一個多媒體的舞台表演,沒有試過,他好像小孩子一樣,高呼好玩,「可以試就試,我是一個『貪玩家』。」

作家的書房:

最早買:莎士比亞作品系列
「二手的、硬皮的、有註解的,直到現在都不捨得丟掉,藏在我於阿姆斯特丹的家裏。」

看最多:《聖經》
「現在間中仍會看。我曾經是很虔誠的基督徒,全本《聖經》都有看。」

最新買:《Twins》
「剛回荷蘭,某個周末到北海小島度假,便在書店特地買了這本懸疑小說,怎料後來忘了帶出門(連作者是誰都忘了!),結果到現在還未讀。」

2016年1月26日,星島日報,副刊E0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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